近日,潮安县庵埠镇读者林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2月,他与一名投递员办理订阅《汕头都市报》手续,对方向他承诺订阅一年报纸就送一年报纸。谁知从今年2月8日起,投递员就没按承诺上门送报纸。林先生随后多次致电邮递员,对方却一直不接电话。林先生无奈只好到当地邮局询问,邮局的答复却是:该投递员多年前就与邮局脱离关系,已不是邮局人员。据称,该投递员“蒸发”后,林先生周围还有不少订户也收不到报纸。投诉无门的林先生只好向本报反映,希望自己的经历引起广大订户警惕。本社发行中心就此郑重提醒订户,订阅本社报刊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并仔细看清订阅收据和发票,谨防上当受骗。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虽然居住在庵埠镇,但一直是《汕头都市报》的忠实读者,订阅本报已有五六年时间。一开始,林先生是通过邮局办理订报手续的,此后一段时间报纸都按期送到。2007年6月3日,林先生和负责上门送报纸的投递员办理了订报手续,因为对方开出的优惠条件很诱人,订阅一年的报纸就可以送一年的报纸。让林先生高兴的是,此后该投递员承诺的条件还真做到了,林先生家里连续两年收到该投递员送来的报纸。
去年2月27日,尝到“甜头”的林先生再次与该投递员办理订报手续,这次对方照样答应林先生订一年报纸就再送一年报纸的优惠条件。按对方承诺,报纸应该送至2010年12月底止。但这一次却是“好景不长”:今年2月8日起,林先生就再也收不到报纸了。此后林先生一直多次拨打这名投递员的手机,但对方一直不接电话。林先生最后只好到当地邮局反映情况,邮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明确告诉林先生,这名投递员已于多年前与邮局脱离关系,不属邮局工作人员了。至此,林先生再也联系不上这名投递员。
根据林先生的反映,记者了解到,这名“蒸发”的投递员当时在与林先生办理订报手续时,开出的订报收据并没有加盖当地邮局公章。本社发行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此郑重提醒广大读者,本社报刊自办发行的区域为汕头市金平、龙湖、澄海、濠江四区,在自办发行的区域内,订户可与报社发行人员办理订报手续,但必须认准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盖有本社公章的订报专用收据或发票。除此之外,本社并没有委托其它任何单位机构代征订本社所属报刊。外埠读者如需订阅本社报刊,可到当地邮局办理订阅手续,这样才能确保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