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机动车辆在市内各路段被“电子警察”拍摄后,办理程序如下: (一)车主可在“汕头信息港”网页,点击视信在线,再点击交警服务,进入交警频道网页,或在“汕头信息港”网页点击汕头公安,再点击交警频道(电子监摄违章查询),在“电子监摄交通违法查询”栏目中输入有关资料即可查询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情况)。另外,交警支队还按车主地址寄送《公安交通管理违法处罚通知书》,如车主地址与车管所地址不符的,请速到车管所更改地址资料。 (二)违法行为人或车主可在查实所拥有的机动车辆违法行为后,到交警支队二号办证大厅(飞厦西路二号)或在交通违法行为所在地辖区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领取《公安交通管理违法处罚通知书》。 (三)凭《公安交通管理违法处罚通知书》到全市各建设银行网点交缴罚款。罚款后请保留罚款收据及核销证明,待机动车通过年检后方可。 二、本市车辆在外市道路被“电子警察”拍摄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车主可通过各市公安网址的违法车辆查询窗上输入机动车车型及号牌进行查询。 另外,本市交警支队还按车主地址转发《公安交通管理违法处罚通知书》。 (二)凭收到的《公安交通管理违法处罚通知书》到违法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三)处理后请保留罚款收据、核销证明到市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核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