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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厅机关干部职务考察、任免、安排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厅机关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政审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承办厅机关人员调配、抚恤、接收军转干部和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招警及部属院校毕业生分配协调,审核审批全市首授和晋升人民警察警衔,全市人民警察证监制、管理和警号分配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双重管理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选派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绩效考核、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五、负责厅机关工作人员慰问抚恤、全市公安人事训练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