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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驾车撞伤人后竟溜之大吉,慑于法律威严5天后投案自首。驾驶员黄某用自己的教训告诫驾驶员: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网。
据警方介绍,5月27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在离324国道嵩山路口100米处,发生一宗小汽车碰撞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骑自行车的外砂凤窖村66岁村民陈某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小汽车肇事后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市交警一大队在侦查大队的配合下,调阅视频监控材料,对修理厂、停车场等场所进行摸查走访,并根据现场散落物锁定肇事车辆为银灰色奥德赛小汽车。
鉴于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5月31日晚,肇事驾驶员黄某让朋友将肇事车开往一大队归案,并已从梅州回汕投案自首。据黄某交代,5月27日凌晨他驾车经过事发地点时,由于下雨视线受阻而撞人。但当时他并不知道,便径自开车走了。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又折回现场,看见警灯闪烁才知道出事了,可当时没有勇气出来承担责任。
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