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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驾驶“问题车”将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辞退。为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树立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干部自觉杜绝使用无牌无证车辆的模范示范作用,由汕头市纪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督察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从今年6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市、区两级党政机关、政法机关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大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发现个别党政机关存在涉嫌假牌套牌、遮挡号牌现象,当场对其中一部遮挡号牌车辆的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并扣6分的处理。据悉,对查获的涉嫌假牌、套牌车辆,检查组正在逐一核实车主的身份,属于单位行为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行政干部问责的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属于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除按《交通安全法》对涉及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将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和遮挡号牌车辆,不仅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而且损害了党政机关形象。联合检查组表示,将建立明查暗访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党政机关存在涉嫌假牌套牌、遮挡号牌清查打击力度,全力营造我市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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