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今天天气:  汕头 16℃~11℃  天气很凉,季节转换的气候,慎重增加衣服;较易引起感冒;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今天天气:  汕头 16℃~11℃  天气很凉,季节转换的气候,慎重增加衣服;较易引起感冒;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首页 >  警务新闻 > 警钟提示 
高级
 
夏季防火注意事项
2010-08-04 09:40:23   浏览次数:1342
 

随着盛夏的到来,气温升高,天气干燥,用电用气量剧增,生产生活中一些细节稍不留意就容易引发火灾酿成灾害。在夏季防火是必须工作,广大市民在防火时要注意:  

1、灭火器材是个宝  机动车辆不可少  

    炎炎夏日,机动车辆自燃频繁发生。因此车主要要注意车辆的正常保养和维修,预备专用车辆灭火器,不要再仪表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发火灾的物品。  

2、电器着火不慌乱 灭火之前先断电  

    夏季生活用品剧增,假如遇到电视、电磁炉等家用电器着火,切勿向电器泼水,应先关掉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火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情况危急也可用浸湿的被褥等物覆盖住电器,以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  

3、塑料桶易生静电  充装汽油很危险  

    加油站在给汽车加油时,有的驾驶员常多准备一个塑料桶来盛装汽油,这样做很危险。因为塑料桶绝缘,和汽油摩擦很容易产生静电从而产生火花导致起火。  

4、蚊香点火温度高,稍不注意起火  

    夏日的时候,电蚊香驱蚊者越来越多。蚊香点燃时火点最高温度可达700800摄氏度,火点周围1厘米处可达130摄氏度,足可将燃点低的蚊帐、衣服、纸张等点燃。因此人们在驱蚊时应当注意把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盒子里,且不要靠近被单蚊帐衣服等可燃物。

节日期间,要做好“四防”
警方提醒:放假了,孩子们要注意假
年终岁末侵财案件防范指引
教你灭火四法和逃生六招
扮儿子喊救命 电信诈骗开始以假乱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雾天出行提示
安全带插片堵轿车“嘴”危险!
谨防电信诈骗
警方发布夏季交通安全提示
谨防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轿车坠沟 众人用绳拉出
车底下救出被压男子
凌晨出击救出车内被困者
整治非法车辆:1.2万多辆机动车
整治交通秩序:2个半小时查获28
市政府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一线督勤确保春运安全
我市交警部门积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
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创新强管理 创稳保平安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 Reserved 汕头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0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