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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埔县西河镇一村民未经批准,疯狂砍伐林木,直接造成经济损失3280余元。日前,该名村民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1日,大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群众举报称西河镇井子戈山场有人滥伐林木。接报后,该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查,2010年4月1日,现年41岁的该镇溪上村村民邱某泉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到邱某荣及其家人共有的责任山井子戈山场采伐林木计原木材积6.56立方米(价值3280元),折合活立木蓄积10.933立方米。案发后,邱某泉趁办案民警不备逃跑,后摄于法律威严于2010年4月14日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被砍杉木已被追回。犯罪嫌疑人邱某泉为谋一已之利,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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