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能力,依法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近日,广西举办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培训班,来自全区14市人民政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业务骨干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就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政策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授课。据了解,目前广西已成立了由公安、银监、金融、监察等多部门参加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依法处置、严厉打击了一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2009年以来,广西各级公安部门共破获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3起,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活动的进一步蔓延。
在下一步工作中,广西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媒体监督、部门监管“三位一体”的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防止风险积聚。各地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不断压缩非法集资的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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