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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一旦尾气排放不达标,将禁止上路。记者近日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新修订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下月起实施,其中黄标车限行将有法可依、新建加油站须配套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等新规定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到2009年为止,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近70万辆,其中汽车22万辆。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9395张。同时,我市积极推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高排放在用机动车提前报废,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去年起至今年5月期间,我市报废机动车数量约1150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