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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交日期:  2010-05-14
您提交内容:  我于1997年购买了一辆幸福牌摩托车,现准备申请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请问需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吗?若需补办,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吗?
我们的回复:
  你好。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文件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报废注销登记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也无需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回复时间:20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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